甲、乙两人与厂商签订合同,合同规定在15天内按合同完成相同数量的加工任务,两人可得等额的加工费750元,甲加工15天,正好完成加工任务,得到应得的加工费,乙只用7天就干完了,但

甲、乙两人与厂商签订合同,合同规定在15天内按合同完成相同数量的加工任务,两人可得等额的加工费750元,甲加工15天,正好完成加工任务,得到应得的加工费,乙只用7天就干完了,但因质量问题返工了4天,并因材料损耗扣除了30%的加工费,两人相比较,谁每天所得的加工费多,比另一人多百分之几?
数学人气:553 ℃时间:2020-03-25 13:55:45
优质解答
甲每天所得的加工费:750÷15=50(元);
乙每天所得的加工费:750×(1-30%)÷(7+4)≈47.73(元),
因为,50>47.73,
所以,甲的加工费多;
(50-47.3)÷47.73≈4.8%;
答:两人相比较,甲每天所得的加工费多,比另一人多4.8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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