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句话是主语补足语还是原因状语?

这句话是主语补足语还是原因状语?
At 2473 metres,it is the highest mountain pass in Europe.
At 2473 metres这句,有的书上写的是原因状语,为什么不是主补?
其他人气:997 ℃时间:2019-12-19 05:12:44
优质解答
这句子是来自新概念第三册中第八课,关于“A Famouse Monastery (著名修道院)”.
先看主语 it,代替了前一句中 "The Great Bernard Pass";其后阐述了在2474米阿尔卑斯山是最高的山口.是一个明显的地点状语.说是主语补足语,还没有语法依据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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